財經法律研究所
Master's Program,Graduate Institute of Financial and Economic La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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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課指南FAQ
Q.
課程可以跨組選修嗎?
A.
除上述各組修業規範外(法律專業組應至法律學組選課至少14學分;碩專班(非法律系畢業者)應至法律專業組補修10學分),一般生與在職班不可互認學分,且大學部課程及其他系所不得列入畢業學分採計。
一個學期最多、最少可以修幾學分?可以不可以超修學分?
依規定碩士班每學期應修3-12學分,法律專業組可超修至14學分,如欲超修更多學分請向所辦提出申請並需所長簽准。
什麼時候開始選課?
每學期選課行事曆請參閱教務處網站(點擊此處查看)
怎麼知道所上有開哪些課?
開課資訊(含歷年)可至逢甲大學課程檢索系統查詢(點擊此處查看)